压力容器管理证书等级 压力容器厂

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新压力容器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使用中的压力容器分为二级、三级,四级、五级4个等级,每个等级按以下原则划分:

一级:压力容器厂技术资料齐全;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期内,可在设计条件下安全使用;设计和制造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级:新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质量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工厂技术资料齐全,但存在一些不危及安全且难以纠正的缺陷。设计单位、用户及用户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在出厂前已获得批准;在定期检查期间,可在设计规定的运行条件下安全使用。

三级:新压力容器。主体材料、强度、结构基本满足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工厂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在规定的定期检查期限内,可在设计规定的运行条件下安全使用;但在制造过程中存在一些不符合法律和标准的问题或缺陷,并在出厂前已取得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当地安全检测机构同意。

四级:主体材质不明或材质不符合相关规定,虽选材正确但有老化倾向;根据检验报告,未发现因使用因素而发展或扩大的缺陷;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检查强度仍能满足要求的;焊接质量存在线状缺陷;使用过程中出现磨损、损坏、腐蚀、变形等缺陷,经检验报告确定在正常检验下在整个周期内安全使用或不能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

五级: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不能证明原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压力容器;难以修复或无法修复、严重缺陷、没有修复价值或修复后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判定为报废,不得作为承压设备使用。

压力容器管理证书等级 扩展

压力容器级别划分:
A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B :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 
C :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D :第一类压力容器(D1);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

压力容器管理证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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